[摘要] 房地产税改革路径日渐明晰。记者获悉,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,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。据悉,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,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 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。
“现阶段保有环节几乎没有税收,历次调控均以交易环节税收为主,促进住房资源合理配置效果不够明显。”上述业内人士表示,除保有环节税收外,现阶段交易环节税收重在调节卖方。在供求关系紧张的市场环境下,卖方承担的税负基本转嫁至买方,增加了中低收入人群和自住等合理需求的购房负担,偏离了调控方向。
以2013年房地产相关税收为例,直接来源于房地产的税收收入约为2.56万亿元,占税收收入比重约为23.1%,占财政收入比重约为19.8%。其中,建设环节收入在房地产税收收入中占35.6%,交易环节收入占54.9%,保有环节税收仅占9.5%。
上述业内人士表示,根据房地产税立法改革总体思路,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,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,降低建设、交易环节税费负担。
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 主任施正文在接受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,现阶段应在人大、财政部内部征求意见,进行完善,还没有到向 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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